位于经开区滨海六路2491号的“得友”门店已摘牌。
位于经开区滨海六路2491号的“得友”门店已摘牌。
近日,市区多位业主向新闻热线反映,他们通过房产中介机构交易二手房。购房者在支付三成首付后,以需要申请银行按揭贷款为由,要求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然而,手续办完后,他们迟迟拿不到剩余的钱。“事后我们才发现,过户后的房子根本没有在银行申请贷款,而是转手或抵押给小额贷款公司提取资金。”
近日,市区多位业主向新闻热线反映,他们通过房产中介机构交易二手房。购房者在支付三成首付后,以需要申请银行按揭贷款为由,要求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然而,手续办完后,他们迟迟拿不到剩余的钱。“事后我们才发现,过户后的房子根本没有在银行申请贷款,而是转手或抵押给小额贷款公司提取资金。”
房产过户后,房款尾款迟迟不交
房产过户后,房款尾款迟迟不交
因房产置换需要,王先生于今年7月在“贝壳找房”AAP注册信息,计划出售位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路6号永丰家园的一处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产。
因房产置换需要,王先生于今年7月在“贝壳找房”AAP注册信息,计划出售位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路6号永丰家园的一处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产。
很快,德佑置业滨海六路店业主胡某坤联系到王先生,称有购房者愿意购买他的楼盘。经多次沟通,王先生与购房人杨某建达成金额135万元的购房意向,后于2021年8月11日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规定买方通过办理银行贷款结清尾款,期限为3个月。超时未获批准的,应自带资金在7日内办结。当日,杨某建立即向王先生支付了
5万元的定金。
很快,德佑置业滨海六路店业主胡某坤联系到王先生,称有购房者愿意购买他的楼盘。经多次沟通,王先生与购房人杨某建达成金额135万元的购房意向,后于2021年8月11日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规定买方通过办理银行贷款结清尾款,期限为3个月。超时未获批准的,应自带资金在7日内办结。当天,杨某建立即向王先生支付了5万元定金。
8月30日,王先生收到第三方陈某光的35万元电子汇款,汇款信息汇总为“电子汇款”。由于缺乏经验,他不在乎付款人姓名的区别。“当时只知道这笔钱加上之前的5万元定金,刚够30的首付,就没多想,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配合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
8月30日,王先生收到第三方陈某光的35万元电子汇款,汇款信息汇总为“电子汇款”。由于缺乏经验,他不在乎付款人姓名的区别。“当时只知道这笔钱加上之前的5万元定金,刚够30的首付,就没多想,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配合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
9月7日,房产过户过程中“买家”由杨某建变更为陈某琴。
9月7日,房产过户过程中“买家”由杨某建变更为陈某琴。
“对方给出的理由是避税,过户的时候我注意到陈某琴是1966年出生的,应该拿不到房贷。”王先生说,他咨询了胡某坤,胡某坤回复说,他通过了银行征信,房贷办理没有问题。事后,王先生将情况告诉妻子,并催促中介跟进对方的银行贷款办理。“从9月到11月,对方一直说要规避流程,后来我们才知道,房子已经抵押给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
“对方给出的理由是避税,过户时我注意到陈先生
秦某1966年出生,应该无法获得房贷。“王先生说他咨询了胡某坤,胡某坤回复说已经通过了银行征信,房贷办理没有问题。事后王先生把情况告诉了妻子,并督促中介跟进对方银行贷款办理。”从9月到11月,对方一直说要走流程逃避。后来我们才知道,房子已经抵押给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
受害人数达20人,涉案余额1000余万元
受害人数达20人,涉案余额1000余万元
王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家住市区车站大道龙华大厦的陆女士夫妇也有类似经历。陆女士说,今年她已经在市区几家中介门店发布了楼盘销售信息。其中,中介胡某坤于今年9月主动与她取得联系。
王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家住市区车站大道龙华大厦的陆女士夫妇也有类似经历。陆女士说,今年她已经在市区几家中介门店发布了楼盘销售信息。其中,中介胡某坤于今年9月主动与她取得联系。
陆女士称,在对接过程中,21世纪不动产(银泰易美加盟店)工作人员李某辉、胡某坤与她有过接触。可以明确的是,房产买卖合同的签订发生在21世纪房产门店,但所使用的合同文本是由Max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提供的,使用的也是Max公司的章节。“后来,胡某坤、陈某成等人员通过批量付款的方式垫付了100多万元的首付,然后我们把房子过户给了购房人‘陈某霸',在这个过程中,购房人陈某霸基本没有出现。后来,当我们询问尾款时,才知道对方在银行撤回了贷款手续,私自跑到小额贷款公司。”
陆女士称,在对接过程中,21世纪不动产(银泰易美加盟店)工作人员李某辉、胡某坤与她有过接触。可以明确的是,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签订发生在21世纪的房地产门店,但使用
合同文本由Max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提供,同时也是“Max公司”的章节。“后来,胡某坤、陈某成等人员通过批量付款的方式垫付了100多万元的首付,然后我们把房子过户给了购房人‘陈某霸',在这个过程中,购房人陈某霸基本没有出现。后来,当我们询问尾款时,才知道对方在银行撤回了贷款手续,私自跑到小额贷款公司。”
在多方提供的房产买卖合同中,签字付款的第三方基本指向同一家公司--温州迈思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天眼查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7月19日,注册地址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六路2491号,法定代表人为胡某坤。
在多方提供的房产买卖合同中,签字付款的第三方基本指向同一家公司--温州迈思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天眼查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7月19日,注册地址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六路2491号,法定代表人为胡某坤。
据当事业主提供的信息,目前,通过胡某坤联系参与办理过户手续的人员约20人,尾款尚未到账,其中大部分位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涵盖启明旺锦苑、永丰家园、永和锦苑、沙龙大厦等小区,未付尾款累计超过1000万元。
据当事业主提供的信息,目前,通过胡某坤联系参与办理过户手续的人员约20人,尾款尚未到账,其中大部分位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涵盖启明旺锦苑、永丰家园、永和锦苑、沙龙大厦等小区,未付尾款累计超过1000万元。
上述过程中,所用手段大同小异,即买卖双方合同签订后,“买方”支付30首付后,以需要办理银行按揭为由,要求卖方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并同意通过银行按揭支付购房尾款,耗时约3个月。然而,转让后,
在此过程中,“买受人”会临时指定另一人作为房产持有人办理手续。房产过户后,“买受人”并不申请银行贷款,而是将房产抵押给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以获取资金。
上述过程中,所用手段大同小异,即买卖双方合同签订后,“买方”支付30首付后,以需要办理银行按揭为由,要求卖方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并同意通过银行按揭支付购房尾款,耗时约3个月。但在过户过程中,“买受人”会临时指定另一人作为房产持有人办理手续。房产过户后,“买受人”并不申请银行贷款,而是将房产抵押给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以获取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