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票由个人挂帅,但公司使用公务用车,加油票必须退换重新开!
大家好
我是袁小宝
很多人对加油的发票报销不清楚,我们特意为大家找来了相关规定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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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的车票由个人挂帅,但公司使用的是公务用车,那么车票能报销吗?
答: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账单需要退回并重新开票。
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的通知八。强化日常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二)落实管理处罚规定。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特别是未填写缴费人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税款抵扣、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并非所有发票名称都不能报销,发票名称为个人名称也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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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的滚动发票还能用吗?
加油站滚动发票有加油卡充值发票和油费发票两种。
我们先来看看燃油发票,如下图所示:
两种燃油发票能否作为报销凭证,所得税能否税前扣除?
答案是肯定的!
2018年1号公告第一条明确指出,所有成品油发票必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的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
因此,只要是新系统成品油开票模块开具的发票都可以使用,滚票也不例外。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滚票是指增值税普通发票(滚票)。如果你手中的卷票是下图所示的通用机打发票,就不能再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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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卡充值发票能入账吗?
1.加油卡充值发票如何记录?
如果你手中的卷式发票上的名称不是成品油,而是“加油卡充值”,如下图所示:
那么,这种发票就不能直接记入成本。
销售加油卡、加油券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以下简称“预售单位”),根据第2号令《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在销售加油卡、加油券时按照预收款的方式进行相关账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预售单位销售加油卡或加油券时可开具普通发票……
因此,加油卡充值时,属于不征税发票。由于没有实际消耗,不能直接计入成本费用税前扣除,会计处理计入“预付费”科目:
借:预付账款
贷款:银行存款等
实际加油时,从预付费转入成本或费用账户。
2.实际加油的凭证是什么?
既然加油卡充值发票不能直接作为成本费用的记账凭证,那么实际加油时应该用什么凭证进行核算呢?
根据《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第2号令第十二条规定,预售单位销售加油卡或者加油券时,可以开具普通发票。购油单位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用户凭卡或加油券加油后,根据加油卡或加油券的退货记录,向购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接受加油卡或加油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与预售单位结算油款时,接受加油卡或加油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应按实际结算的油款向预售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持卡加油后,我们可以获取加油费发票作为入账凭证。加油发票的形式可以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但商品名称必须属于成品油范畴!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加油卡和其他商业预付卡在开票上有很大的区别,千万不要混淆!加油卡以外的其他商业预付卡,如超市卡、ETC充值卡等,充值时取得非应税发票后,未实际消费
可兑换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政策依据:
(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20第53号(三)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商品或者服务时,该商品或者服务的销售者应当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二)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66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具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三(三)
(3)ETC预付费客户可选择充值后或实际发生通行费后索要发票。充值后索要发票的,将在发票服务平台全额获取ETC客服机构开具的非应税发票。实际发生通行费后,ETC客服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不再向其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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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燃油发票的合规性?
注:成品油专用发票、普通发票(折叠式)、电子普通发票必须左上角印有“成品油”才是合规的报销凭证,普通发票(滚动式)无此要求。
国税权威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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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燃油发票,还有哪些车辆使用费可以入账?
我们知道,符合要求的燃油发票可以作为成本入账,在税前扣除。对于公司的车辆使用费,除了油费,还有哪些可以入账抵扣?
在这里,需要区分公司拥有的是自有车辆还是私人车辆供公众使用。
1.自有车辆
公司购买车辆的成本可以作为固定资产入账,折旧可以按期在税前扣除。车辆保险费、车船税、过路费、加油费等所有归属于车辆的费用也可入账扣除。
2.私家车用于公共用途
(1)企业必须与个人签订租赁合同或协议;
(2)汽车主要到单位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国家税务局开具租车发票;
(3)在合约或协议中─
明确规定,租赁车辆发生的汽油、维修、过路、停车费等费用由企业承担的,企业可以报销,允许税前扣除;
(四)与汽车拥有相关的固定费用,如车辆保险费、车辆购置税、折旧费、年检费等,应由车主个人承担,不能作为企业费用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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