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不能这样分类。.
2020年8月,工信部就《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或者用户明确拒绝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用户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者拨打商业性通话。用户未明确同意的,视为拒绝。用户同意后又明确拒绝接受的,应当停止。
因此,电销卡在法律上并不存在,只是民间的叫法。有的电销公司购买语音包较大的号码卡进行电销,所以叫电销卡,仅此而已。无论是基础运营还是虚拟运营商,都不能宣传自己的号卡可以用于售电,更不能将其命名为“售电卡”。
本质上,三家基础运营商的卡和我们虚拟运营商的卡是一样的,只是套餐资费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