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入职的公司需要浦发银行卡。他们去办理时,并不知道浦发有这些蛀虫,就说领工资,工作人员要求公司出具证明。我问那边的hr,因为没有用工,需要公司盖章,公司开不了证明。我问我是否可以用我自己的名字开一张卡。他们说,以本人名义开卡还需要其他审核材料,比如暂住证、房产证、社保卡等。我当时随身携带社保卡,本想以个人名义办理,但工作人员说,只要以后想用来发工资,就得让公司开证明。我觉得这样的条款很霸道。客户可以提供一份可以证明其为合法使用的证书。没有工作的人就不能开卡吗?
随后致电总部客服投诉,但一直没有反馈。它们似乎是很普通的东西。我觉得这很霸道。我想其他银行希望客户办卡,但他们的银行却极力将客户拒之门外。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这合理吗?如果不合理,还能有办法维护老百姓的权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