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全国绿化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每5年评选一次(每5次、每10次)。评选由各省(区、市)绿化委员会会同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部门(系统)绿化委员会会同组织或人事部门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逐级推荐。
“全国绿化奖章”获得者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但在“全国绿化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年度,不再评选“全国绿化奖章”获得者。评选由各省(区、市)绿化委员会、各部门(系统)绿化委员会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逐级推荐、审核。
“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区)”“全国绿化模范县(市)”“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每2年评选一次。活动由各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和有关要求逐级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