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全区经济稳中有进、稳中提质、企稳回升,切实帮助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健康发展。龙湾区人民政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龙湾本地实际,出台了《龙湾区帮扶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32条政策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降低运营成本(共13项)
一、继续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
对月销售额15万元(含)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均可享受。
二、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对应税销售收入,减按3征收率免征增值税;暂停预缴3种预征税率的增值税项目。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均可享受。
三是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
对个体工商户,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征50%。
四是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扣除政策
对生产、生活服务业个体工商户(一般纳税人),现行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减按10和15抵扣。
五是对增值税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留抵退税
加大对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的政策范围扩大到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统称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
将范围扩大到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六、制造业个体工商户缓缴部分税费
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加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继续延长6个月;2022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期6个月征收。中型制造业企业延期支付比例为50,小微制造业企业延期支付比例为100。本条所称制造业中小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2022年2月28日起执行。
七是减免房屋租金
将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范围由服务业个体工商户扩大到所有行业个体工商户,具体操作细则和口径参照《温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中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温财字(2022)5号)和《龙湾区财政局关于帮助企业纾困落实土地房产租金减免的通知》(温龙财发(2022)4号)。市场主体所在县级行政区域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的,按国家规定执行相关租金减免政策。鼓励引导非国有住房业主为受困个体工商户减免疫情期间租金。减免租金的住房业主2022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根据申请酌情减免房产税,并按规定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政策。
八、加大失业保险支持力度
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和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继续参照企业执行。
九是保障个体工商户水电气供应
对个体工商户用电给予阶段性优惠,电压等级低于1千伏的个体工商户2022年不分摊天然气发电容量电费。受疫情影响及缴纳水费、
对用气费用困难的非居民用户(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除外),市公用事业集团不停供,用户可申请缓缴。具体办法由市公用事业集团另行制定。
十是降低检验费用收费标准
市市场监管局直属检验检测单位对餐饮住宿业个体工商户电梯、锅炉、锅炉水(介质)质量减半收取检验检测费,其他行业个体工商户经营的相关产品检测费按标准收费标准降低20%。鼓励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法人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认证认可机构以非营利性方式为其他行业个体工商户提供检验检测服务。
十一是补助防疫支出
将餐饮业、零售业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纳入免费核酸检测人群,按照核酸检测重点人员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具体名单由区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个体工商户申请审核后报同级疫情防控办确定,并在当地执行。支持商品交易市场、商业综合体、旅行社、餐饮业、零售业个体工商户防疫消毒。
十二是支持餐饮单位开展阳光厨房建设
2022年4月1日后安装阳光厨房的餐饮单位(个体工商户),凭安装发票给予一次性安装费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0元。
十三是对一季度纳税申报销售额45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给予金融服务费补贴
对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申报季度销售额45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由政府出资购买第三方金融服务提供为期一年的免费服务。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共8个)
一是减免缴费服务费
指导银行机构落实好个体工商户减费政策,及时宣传减费服务项目,在缴费服务减免政策不打折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减费让利力度,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
二是推
加大个体工商户信用贷款和首贷户扩面力度
开展个体工商户共克时艰融资行动,提升信用贷款支持水平。共同推进首贷户扩面,持续加大首贷户培育壮大力度,为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提供首贷、续贷支持。
三是充分发挥央行政策性低息资金
指导银行用好降准释放资金、下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等政策,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政策工具,为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多支持。
四是丰富个体工商户信贷产品
鼓励金融机构推广“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等信贷产品,满足个体工商户融资需求。支持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开展宅基地使用权、农地经营权等抵押融资,进一步凸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个体工商户的普惠效应,继续扩大农户资产委托代管融资业务,盘活个体工商户闲置资产价值。
五是鼓励保险机构优化产品和服务
探索推出面向新产业新业态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多样化保险产品和服务,充分发挥保险“稳定器”作用。探索开展餐饮业个体工商户因疫情影响经营中断损失保险,提高理赔效率,提高对餐饮业个体工商户的保障程度。由政府统一为食品生产经营者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六是加大个体工商户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
对首次自主创业的个体工商户,达到劳动年龄且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重点群体、贷款金额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贷款,按贷款发放实际利率给予全额贴息(最高不超过借款合同签订日LPR+100BP);其他人员在借款人承担LPR-150BP以下部分的基础上,对借款合同签订日(最高)LPR-150BP以上部分给予贴息
不超过200bp)。
七、加大汇率对冲支持力度
扩大汇率套期保值受众,支持银行探索开展个体工商户汇率套期保值业务。积极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政策服务对象,探索将符合外汇局结售汇相关要求的个体工商户纳入支持范围,不断提高政策覆盖面和影响力。支持银行开展个体工商户外汇贷款业务,允许具有贸易出口背景的境内外汇贷款结汇,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波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