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变更公司名称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领取名称通知书、网上名称变更预核准通知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及经办人公章;
(二)将材料交给受理窗口
变更申请书、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司章程、授权委托书、不动产权证、核实姓名通知书、股东名单、董事、经理、监事名单、注册资本缴纳表、股权转让协议。
(3)取得营业执照受理表、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刻制备案委托书(刻制公司制作)、法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变更原组织机构代码(含代码卡)、变更后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登记证变更
税务变更登记表(窗口领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租房合同及房租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银行变更基本账户
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正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租房合同、不动产权证、公司支票凭证原件、未使用支票、财务章、姓名章、公章。
(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登记事项变更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需要批准变更登记事项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以上为公司注册名称变更信息。准备好了
以上资料后,即可向工商局提交变更申请,变更申请通过后即可使用新的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