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登记“网上办”,这些事项你要知道
为推进企业登记“网上办”,从2020年2月24日起,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一窗通办”网上办事专栏增设“企业登记网上办须知”提醒模块。
见
企业登记网上办理须知
一、适用范围
各类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上述企业的分支机构,以下统称企业)的设立、变更(备案)、注销、名称自主申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等事项均可网上办理。
二、服务入口
我们为您提供多个网上服务入口,方便您进行网上注册:
(一)企业设立、变更(备案)、注销
1.“一网通办”门户
可登录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网(),在“一网通办”栏目,按照“法人办事-设立变更-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营业执照”路径,按需选择办理企业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事项。
2.启动企业“一窗式”在线服务平台
可登录“一窗通”网上服务平台(.)上海市直接办理企业设立业务,也可在首页“其他优化服务”栏目按需选择办理业务变更(备案)和注销。
3.取消企业开办“一窗式”网上服务平台
可登录上海市开办注销企业“一窗通”网上服务平台(),直接办理企业注销业务。
(二)自主申报姓名
可登录“一窗通”网上服务平台(.)对于在沪开办企业,并选择在首页“其他优化服务”栏目办理名称自主申报业务。
(三)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
可登录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网(),在“一网通办”栏目中,按照“法人事务-设立变更-外国企业常驻代表”字样
代理登记“路径,根据需要选择办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事项。
三、办理方式
根据市场主体类型、办理事项、审批条件等不同,网上办理分为以下两种方式:
(一)无纸化电子化办理
申请人通过互联网填报企业登记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格式化文本,相关人员通过线上身份认证对格式化文本进行远程数字签名。登记机关在线核准登记申请,核发电子营业执照(申请人可根据需要申领纸质证照),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上许可、网上备案。全程“不见面”“零跑动”。
(二)网上申报
申请人通过互联网填报企业登记信息,登记机关在线为申请人提供预审服务。申请人到办事大厅向登记机关提交纸质材料,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申请,并向企业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和纸质营业执照(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颁发的登记证和代表证)。
四、办理条件
为更好地为您提供网上办理服务,请您根据系统指引,结合以下条件,合理选择网上办理方式:
(一)无纸化电子化办理
为确保相关人员能够顺利完成数字签名,格式化文本由系统自动生成,目前,符合以下条件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选择无纸化电子化登记办理设立:
1.根据《上海市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办法》,申请人以区政府批准并经登记机关备案的集中登记场所作为企业住所办理设立登记。
2.根据材料签署要求,需要远程数字签名的自然人(包括股东或出资人、董事、监事、经理、联络员、财务负责人、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等)均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居民身份证,根据系统提示,通过人脸识别即可完成线上身份认证。
3.根据材料签收要求,需要远程清点
字签名的非自然人必须是企业。本市企业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上海市“法人一证通”进行数字签名,外省市企业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进行数字签名。
(二)网上申报
能够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统一身份认证并完成用户注册的申请人,可根据需要选择网上申报办理各项业务。
五、证照领取
登记机关向各类市场主体发放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公司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各类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等有权获取电子营业执照的人员,可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搜索安装“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获取和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需要领取纸质营业执照的企业(或需要领取纸质登记证、代表证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可根据登记机关提供的服务,按需享受纸质营业执照(登记证、代表证)寄递服务,或直接到登记机关领取纸质证照。
VI.系统要求
为保证注册业务网上服务系统的正常使用,建议您使用IE10及以上浏览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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