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名称应提供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1)领取《名称核验通知书》、《网上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及经办人公章。
(2)向受理窗口变更申请提交材料,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司章程、授权委托书、不动产权证、核名通知书、股东名册、董事、经理、监事名单、注册资本缴纳表、股权转让协议。
(3)领取营业执照受理表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印章刻制备案委托书(印章刻制公司制作)、法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注:变更公司名称后,需在银行、税务、社保等部门进行相应变更。如果有商标证书,则需要更改。
扩展信息:
《公司法》第七条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并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但是,公司跨越公司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原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
公司变更类型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公司组织形式、股东信息、公司合并分立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不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
逾期不登记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其中,经营范围变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
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参考百度百科-公司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