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未正式投产前,对商标进行保护已成为常识。如事先未进行商标注册查询,本人也未咨询专业代理机构,而是直接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商标经商标局审查后已成功进入初审公告。现阶段,中国大陆已经是极其幸运的了,因为商标实质审查过程中很可能存在两个“拦路虎”,无论遇到哪一个,你的商标都大概率被驳回。
这两个“拦路虎”之一是驳回的绝对理由,即你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另一种是相对驳回理由,即在先与他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在类似商品/服务上构成相同/近似商标。
以“有机”产品为例。如今,“有机”是一个热词,多用于环保无公害的食品、蔬菜、水果、乳制品、畜产品、蜂蜜、水产品、调味料、化妆品、纺织品、林产品、生物农药、化肥等产品。似乎有了“有机”的加入,商家的产品一下子就能上一个台阶,甚至在超市的不同位置也是如此。
笔者曾接到多位申请人关于“有机XX”“天然XX”“有机XX”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咨询。这些商标看似是彰显其产品高质量最直接、最有效的标志,但从商标法的角度看,这确实可以“两头堵”:一个来自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具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或者产地产生误解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另一端来自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仅直接表明商品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征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有机医生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从上面的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到,诸如“有机”、“天然”、“富硒XXX”、“纳米XX”、“活性炭”等标签,如果其指定的产品
如果不完全由有机成分、天然成分、或硒成分组成,使用这样的标识会误导消费者,使其误认为产品具有上述特征;如果指定的产品确实是由有机成分、天然成分或硒组成的,那么这些标识是用来指定商品的用途的,它直接表明了商品的原料和成分的特性。很容易让相关公众认为是对指定使用商品的直接说明,但是,不会将其认定为商标,也不会将其与商品的提供者联系起来,从而不会被核准注册为商标,除非申请人大量使用这些标识,使其商标获得区分商品的标准,而一般企业很难做到。
希望小康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欢迎关注
可助您完成全球知识产权一站式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