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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
1、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http://www.zhucesz.com/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014元、600元(含税)。除上述现金红利外,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审议通过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并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时间距股东大会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不满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0,14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首发前持有限售股的QFII、RQFII及个人、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元;个人分红、股息以及持有首发后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无限售流通股的税收,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股票,按其持有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证券投资基金涉及的红利税,香港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10税率征收,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按照先进先出原则,持股期限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一个月内(含一个月)每10股缴纳个税元;持股超过一个月至一年(含一年)的,每10股缴纳个税元;持股超过一年的,不需要缴纳个税。”
三。股权登记日及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7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7月6日。
四、股权分配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截止2022年7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配方式
1、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7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人)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承诺:自本人/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本人/本单位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本单位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有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和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如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发生除权除息的,除权除息价格将按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调整)。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也将进行相应调整。
2、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自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止,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减持等事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将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按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相关咨询措施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港东开发区
咨询联系人:李彪
咨询18823719231
传真:18823719231
八。备查文件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