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与外商在华设立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子公司有何区别
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和子公司之间的区别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法律地位不同。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注册资本要求不同。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不需要注册资本;子公司需要一定的注册资本。
3.公司注册名称不同。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分公司、总公司名称+代表处、总公司名称+办事处”;子公司名称为“行政区划+规模+行业+公司类型”。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企业名称应当依次由以下部分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四是经营范围不同。分支机构、代表处、办事处的业务范围不能超过总行的业务范围;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与总行没有必然联系,
5.税收不同。子公司单独纳税;分公司可以独立纳税,也可以向总公司代收税款;代表处、办事机构不开展经营活动,不需要纳税。
注册办事处所需材料:
外国企业或者经济组织在重庆设立办事机构(或者代表机构),应当提供下列书面文件;
1.企业董事长或者总经理签署的申请书。
2.企业所在国有关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
3.与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银行出具的资金资信证明(原件)。
4.由企业董事长或者总经理签署的首席代表授权委托书
代表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
5.填写《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申请表》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人员申报表》。
6.审批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五份,并附有中文或外文译本。申请内容包括:企业简要情况、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目的、名称、派驻人员、经营范围、常驻期限、办公地址等。
1、人员不同,分、子公司:可独立招人;代表处支:不能独立招聘人员,必须通过有资质的HR公司招聘人员;办公室:取消。
2.设立、分公司、子公司条件不同:可自行办理登记手续,登记地址只要是办公楼即可;代表处:注册必须委托有资质的代理机构,注册地址必须为涉外办公大楼;办公室:取消。
3.发票和合同不同。分、子公司:可在分公司所在地购买发票、签订合同,在当地纳税;代表处:不能买发票、签合同,所有费用必须由母公司汇出;办公室:取消。
4.存在不同的时间限制。分、子公司:经营期限与总行一致,不得超出总行业务范围;代表处:最长三年,超过三年需延期,延期次数不限;办公室:取消。返回企名网查看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