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记在《公司法》中对申请人有严格的规定,在公司登记过程中,《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也有要求。下面就由小编来说说公司注册过程中关于公司注册名称选取的规则吧!
首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企业名称应当依次由以下部分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市(含州,下同)或者县(含市辖区,下同)行政区划名称。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一)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企业;(2)具有悠久历史和知名品牌的企业;3.外商投资企业。
第十三条规定,下列企业可申请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或“国际”字样:
(1)国家公司;(二)国务院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三)国务院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第八条规定,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汉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名称也可以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企业使用外文名称的,其外文名称应当与中文名称一致,并报登记主管机关登记。
第九条规定,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一)有损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三)外国(地区)和国际组织名称;(四)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团体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和部队人数;(五)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姓名使用的除外)、数字;(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第十条规定,企业可以选择字号。字体大小应由两个以上字符组成。企业因正当理由,可以使用本地或者外地知名名称作为字号,但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为字号。私营企业可以使用投资者的姓名作为其商号。
第十一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主营业务和国家行业分类标准所划分的类别,在名称中标明所属行业或者经营特点。
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组织结构或者责任形式,在名称中注明组织形式。标记的组织形式必须清晰易懂。
以上就是关于创业者在选择公司注册名称时需要遵守的公司注册名称选择的相关规定。对于公司注册和公司名称核准过程中需要处理的相关问题,相信大家都能了解。如果还有关于公司注册登记的其他相关问题,可以到企名网进行在线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