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以下程序申请小企业名称:1.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2.提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并等待名称核准结果。3.在《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并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八条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名称中注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