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拆解经营场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国土空间规划和安全要求,不得建设在居民区、商业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
(三)符合国家标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的场地、设施、设备、存放、拆解等技术规范,以及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甲级:“报废汽车拆解工”
乙级:“报废汽车拆解机(新能源)”
丙级:“动力电池处理器”
D类:“危险废物操作处置工”
D类:“环保工程师”
E类:“安全管理工程师”
F类:“固体废物操作及处置工人”
(4)符合环保标准《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要求;
(五)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具有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对拆解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妥善处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