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儿时美味的“北京方便面”遇上“老北京方便面”,你心里会不会有什么不同?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0年全省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并公布典型案例。
“老北京方便面”冲击“北京方便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供图
“老北京方便面”不公平竞争,败诉后继续生产
河南商报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河南南街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街村公司)自1997年开始生产“北京方便面”。该产品经过长期使用和推广,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
新乡市麦金香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金香公司)20日开始在其方便面产品中使用从外人手中转让的外观设计专利,并突出“老北京方便面”字样。其产品名称、包装装潢与南街村公司相似。
2017年,南街村公司提起不正当竞争诉讼,法院判令麦金香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南街村公司经济损失8万元。
2019年,麦金香公司仍在生产销售“老北京方便面”,分别被漯河、平顶山、新乡等地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南街村公司就此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麦金香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一审法院判令麦金祥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南街村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2万元。
不过,后来,南街村公司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麦金香公司在生效判决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的情况下,继续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扩大生产规模,构成恶意侵权、重复侵权,应当实施惩罚性赔偿措施;考虑到麦金祥公司的侵权行为性质,在侵权行为持续的情况下,
房、销售范围,拒不提供账册资料,判决麦金祥公司赔偿南街村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00万元。
对此,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司晓森表示:本案被诉侵权人在人民法院已对同一侵权行为作出生效判决并达成执行和解的情况下,仍继续实施侵权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侵权故意明显。为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严惩侵权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二审法院判决麦金祥公司赔偿南街村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100万元,坚持了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的市场价值导向,体现了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裁判理念。
涉及批发市场小商户、烟酒店经营者的侵权案件如何处理?
发布会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石小红介绍,2020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3696件。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还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二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办法》指出,要进一步完善审判机制,建立我省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实现技术调查官制度与专家辅助人、技术鉴定、专家咨询等制度的有效衔接。畅通诉讼、仲裁、人民调解对接机制,支持多渠道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特别是对涉及KTV、批发市场小商户、烟酒店经营者等类型的商事维权案件,加强与行业协会沟通,推进案件办理前置调解,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与市场主体利益保护的平衡。
此外,《办法》还提出切实减轻权利人举证责任。对侵权诉讼依法适用证据保全等措施。强化诉讼指引,鼓励当事人充分利用工商税务部门和第三方商事平台收集、固定证据。权利人确实无法获取侵权证据的,充分运用举证责任分配、举证妨碍推定、提供文书顺序等规则,依法发出调查令
对不配合调查取证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同时,要加强商业标识权益保护,既依法严厉打击不诚信商标挂靠、假冒搭车等行为,又要根据注册商标的显著性、知名度等确定保护力度和范围,促进形成自主品牌,做大做强企业品牌。
程雪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