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网约车公司的过程:
一、工商局名称核准登记;
2.刻制印章(1.所有股东印章;2.法人章;3.财务章。)
3.银行开立验资账户。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开展网约车业务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处理能力。具备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符合要求。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三)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协议,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四)具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证制度;
(五)在服务所在地具有相应的服务机构和服务能力;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