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企业认为,高层认定成功后,就不用担心了。其实,这是完全不正确的想法!如果企业不认真维护,那么辛辛苦苦申报成功的高等级资质很可能被撤销。今天,小编梳理了几个高层成功后的注意事项,请企业防患于未然!
不少企业认为,高层认定成功后,就不用担心了。其实,这是完全不正确的想法!如果企业不认真维护,那么辛辛苦苦申报成功的高等级资质很可能被撤销。今天,小编梳理了几个高层成功后的注意事项,请企业防患于未然!
税务资格认定
税务资格认定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自认定之年起,企业可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其复印件到主管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自认定之年起,企业可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其复印件到主管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期满当年,在成功重新认定前,暂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因此,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尽快向主管税务部门备案,防止错失税收优惠政策资格。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期满当年,在成功重新认定前,暂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因此,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尽快向主管税务部门备案,防止错失税收优惠政策资格。
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
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
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填报年度报告的企业应在其资格有效期内,于每年5月底前成功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究开发费用、营业收入等年度发展报告;在同样的高科技
在科技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2年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年度发展报告的,由认定机构撤销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在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上予以公告。
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填报年度报告的企业应在其资格有效期内,于每年5月底前成功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究开发费用、营业收入等年度发展报告;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2年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年度发展报告的,由认定机构撤销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在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上公告。
高新技术企业更名
高新技术企业更名
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企业名称在有效期内发生变更的,需在高新技术企业管理网进行更名,并向有关部门提交相应更名材料。
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企业名称在有效期内发生变更的,需在高新技术企业管理网进行更名,并向有关部门提交相应更名材料。
报告重大更改
报告重大更改
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或与认定条件相关的重大变化(如公司分立、兼并、重组及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等情况),应当自发生之日起3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上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并将打印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认定机构,由认定机构负责审核企业是否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名称变更或者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公司分立、合并重组和业务变更等)的,应当自出现之日起3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上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
申请表变更,将打印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认定机构,由认定机构负责审核企业是否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
企业仅有名称变更,不涉及重大变更;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在当地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认定机构重新颁发认定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上公告。
企业仅有名称变更,不涉及重大变更;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在当地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认定机构重新颁发认定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上公告。
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
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
成功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授予证书之日起3年内有效。3年后,企业应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再次参加认定。
成功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授予证书之日起3年内有效。3年后,企业应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再次参加认定。
因此,企业要继续加强研发管理,关注知识产权、研发活动、主营业务、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等方面的变化,关注高年报、RD投入统计、工商年报、所得税申报表、产业统计等关键数据的一致性,为三年后重新认定打好基础。
因此,企业要继续加强研发管理,关注知识产权、研发活动、主营业务、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等方面的变化,关注高年报、RD投入统计、工商年报、所得税申报表、产业统计等关键数据的一致性,为三年后重新认定打好基础。
跨区域整体搬迁
跨区域整体搬迁
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应当向迁入地认定机构提交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和迁入地工商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完成迁入的相关证明文件。
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应当向迁入地认定机构提交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和迁入地工商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完成迁入的相关证明文件。
完成整体迁移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继续有效,数量和有效期不得变更。迁入地认定机构向企业出示证明文件,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上公布。整体迁移通常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所述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