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经常能听到单位、企业、公司这些词。在一些税务文书的编制格式中,被检查对象的名称也是“你(单位)”。具体意义何在?这说明每个名词所涵盖的范围是不同的。在法律上,也可以体现出各个主体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今天我们就跟着小税来了解一下每个名词的意思。
1.单位
这里的单位不是传统的计量单位。但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非自然人实体或者其所属部门。单位不区分法人和非法人,不区分是否盈利。它是非自然人实体的最广泛的总称。因此,我们在税务文书中常称“你(单位)”。
2.企业和公司
在工商注册中,有些组织形式属于企业,而不属于公司。两者的区别在于企业(和公司)以利润为目的。注:企业不含个体户。
3.个体户、个人独资、一人有限公司的区别
法律地位不同;
不同的投资者;
(3)承担责任的财产范围不同;
适用法律不同;
⑤税收管理不同。
4.法人和自然人
法人是公司、企业等组织的拟人化表述。法定代表人为自然人,法定代表人不得是公司股东,也不得在公司任职。注:个体工商户及分支机构不是法人。
5.有限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有限公司适合小公司,而股份公司通常规模较大(可以向公众发行股票)。
6.一人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但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不能有“公司”二字,因为它不是公司
它是一家企业,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亮色上却打着“有限公司”的字样。
7.总行与分公司的区别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总公司拥有独立法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第二分行没有独立法人,一切由总行承担。
8.伙伴关系
合伙企业分为“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两者的主要区别是“普通合伙”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承担有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