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更名后原公章是否还能使用
公司名称变更前的公章不具有法律效力。
《公司法》第七条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并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事项的变更必然涉及公司权利义务关系和公司权利义务内容的变更。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公司权利义务内容的变更主要取决于其变更的具体事项。不同的变更对变更后公司的权利义务产生不同的影响。
公司名称变更后,应当按照新的公司名称重新制作公司公章,变更前的公司名称作废,公章作废。公司变更后失去法律效力,需要更换公章才能进行民事活动。
但变更公司名称前加盖公司公章的文件和合同仍然有效。如对公章有疑问,只需提供工商变更登记信息,证明两个名称为同一家公司即可。可以发布公告或发函说明公章变更情况。
二、公司名称变更流程
1.工商变更
变更公司名称,需要先进行工商变更,重新核定名称并提交变更申请;
2.换来新的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体现了公司名称,所以工商变更申请通过后,需要携带原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到工商局换取新的营业执照;
3.重新刻章
工商变更完成后,需要携带新的营业执照到印章刻制点重新刻制所有备案印章,如公章、财务章、发票章、合同章等,原印章需在规定期限内上交注销;
4.银行零钱
如果公司有对公账户,公司名称变更后,银行的开户许可证和机构信用代码证也要相应变更。需携带新营业执照、新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到开户银行办理开户许可证和机构信用代码证变更,以便
和所有的印章;
5.商标证书变更
根据现行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因此,申请商标的,公司名称变更后,应当变更商标证书;
6.其他与公司名称有关的文件或证件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