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成立和运营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我国对公司相关事项的规定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规定公司名称登记要件的条款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中。以下是有关分支机构名称注册的要求的细节。
分支机构注册名称有哪些要求
首先,厘清这里分支的含义。分公司是指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直接受公司管辖。其管辖范围涵盖所有人员、业务和资金,因此没有自己的章程和财产。纠纷产生的民事责任也属于公司。许多人很容易把分公司和子公司混为一谈。最大的区别在于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此外,从公司事务的角度来看,子公司更多地受到间接管辖而不是直接控制。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了公司分支机构的命名要求,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即子公司,另一种是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即分公司。此时,分行的民事责任实际上由总行承担。分公司名称应具有下属公司的公司名称,并注明分公司所在地名和所属行业,名称末尾以分公司、分店等后缀。比如,一家名为科创的公司想在上海设立分公司,与所属企业从事同一行业,分公司名称为科创上海分公司。子公司的名称应当是独立的企业名称,或者是其所属企业名称的一部分。子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不得使用下属企业的公司名称。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有分公司的公司都可以叫总公司,也是《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三个以上分公司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使用“合计”。
我们再谈一次
设立分公司的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设立分公司的决定需要在决定作出后一个月内向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分公司登记包括公司名称、负责人、经营范围和经营场所等内容,因此需要事先准备公司法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等文件。
当然,公司名称的命名要遵循一定的一般规定。当分行名称提交审核时,工作人员将按照总规进行审核。我国法律规定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任何内容、应当含有什么内容等规定。一是不得含有任何内容,企业名称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外国国家和地区名称、政党和社会团体名称、外国文字、阿拉伯数字、汉语拼音字母等容易造成公众误解。名称应当包含法律、行政法规需要包含的内容,如分公司名称应当包含行业、所在地、分公司后缀。还有,企业名称不能与现有企业名称重复,这一点在企业命名时要注意。企名网上线。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