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需准备的材料:
1.起诉书数量为1名被告人
2.证据目录,份数为被告1份
3.证据副本,数量为1名被告人
4.原告为个人的,出具身份证复印件;原告为单位的,出具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被告为单位的,提供被告的基本工商信息。
被告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可以在法定期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对民事、行政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裁定为10日;不服刑事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0日,裁定为5日。
1.起诉状副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副本。必须提供诉状的正本和副本。如果原告是个人,则必须在“证人”一栏签名。原告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主要证据材料,并根据被告人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
包括以下证据:
(一)证明被告人有权告知的证据;
(二)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
(三)证明被告人所诉事实、理由存在的证据;
(四)其他能够支持被告诉讼请求的证据。
3.原、被告身份证明:
(1)原告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告户籍证明;被告为个人的,提供其户籍证明或暂住证明;
(2)原告为单位的,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被告为单位的,应当提供其工商登记证书。
4.委托他人起诉的,需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供原件以备查阅。
5.委托诉讼的,需另行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和接受委托事务所的证明、函件、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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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状,并根据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起口头诉讼,由人民法院记录在案,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投诉应当记载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地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地等信息;
(三)请求权及其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综上,被告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你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按照规定,如果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提交起诉状,同时拥有相关证据也很重要,这样才能有一定的胜诉把握,所以一定要想拿什么就拿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