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时,需要确定公司的相关信息和公司的经营范围,这样才能顺利、快捷地向公司提出申请。在确定公司名称时,需要公司名称满足哪些条件?下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企名网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注册公司名称的条件是什么
如果要注册公司名称,必须保证该名称不为法律法规所禁止,不能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并选择一个以上备选名称,否则有些名称可能不符合标准。
一、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文字:
1.有损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外国(地区)和国际组织名称;
4.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团体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和部队编号;
5.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二、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汉字。
3.企业法人名称不得含有其他法人名称,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企业名称不得另含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属企业的名称。
5.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允许标注一个企业名称。
六、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1.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或者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与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其他企业原名称相同的;
3.名称与被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的;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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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
企业名称应当依次由以下部分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业务特点、组织形式。
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市(含州,下同)或者县(含市辖区,下同)行政区划名称。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一)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企业;
(2)具有悠久历史和知名品牌的企业;
3.外商投资企业。
以上就是注册公司名称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还需要了解更多,请关注企名网官方网站,在线咨询我们企名网。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