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体户,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都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而在登记的时候,需要提供更多的资料,其中之一就是居住证明。如果住宅是租赁的,他应该提供租赁合同,那么租赁合同的名称应该和营业执照一样吗?下面就相关知识进行解答,以飨读者。
一、租房合同名称是否应与营业执照相同
租房合同名称应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如果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和要办营业执照的人不是同一个人,就不能说明谁取得了商铺使用权。
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申请个体工商户商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五条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新增经营场所的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六条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全部复印件;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1.双方的情况
合同中应载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地址等个人信息。
2.出租房屋的具体情况
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条道路上的某一房间;住房面积;房屋装修,简要说明房屋的墙壁、门窗、地板
、吊顶、厨卫装修;配备设施设备,简要列出房屋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卫生间设备等;房屋的产权和产权人,写明房屋是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是否受产权人委托出租房屋。
3.承租房屋的原住房用途
主要说明了以下两点:住房是否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家庭居住,或者允许承租人或者其家人与他人共同居住;住房只能用于居住,或者可以同时有其他用途,比如办公。
4.租赁期限--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与无效
由于承租人不想经常搬家,出租人也不想在短时间内找到新的租户,双方都需要一个相对稳定的时间,因此在合同中约定期限很有必要。在此期间,如无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房屋,承租人不得放弃此房另租。期限届满,承租人将房屋归还出租人。承租人如想继续承租此房屋,应事先通知出租人。
5.租金及支付方式
房屋租金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确定。租赁期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租金。租金的支付方式大致有年度、半年和季度三种。如果你一次性支付了很长一段时间的租金,你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来看,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房屋修缮责任
出租人是房屋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因此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承租前应仔细检查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确保日后能正常使用。房屋或者设施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要求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维修。但是,因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维修或者赔偿
出租人无力维修房屋的,承租人可以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承担的维修费用可以冲抵应付租金,也可以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到企名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