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资本需要股东出资,股东按所持股份分红。公司的成长一定会经历股东变更,而股东变更需要到工商局备案,很多材料也会随之变更。那么,股东变更后是否需要变更公司章程?企名网帮你解答。
第一,股东变更时是否应当变更公司章程?
股东和股东人数的变化涉及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当然,公司章程必须经股东会决议修改。股权结构是公司章程中非常重要的内容。股东变更需向工商局备案,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公司章程变更。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批准。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回复的,视为同意本次转让。其他股东过半数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变更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原件1份)
5.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
已签署)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涉及国有产权的,提交国有、集体产权管理部门批准文件,股权转让协议还需产权交易机构核验;不涉及国有或集体产权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需公证或见证)
7.转让给原股东以外的人的,应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全部复印件(原件)
3.股东(发起人)变更名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变更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及名称变更后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全部复印件(原件)
股东变更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签署生效后,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变更,因为公司章程涉及股权结构、股东等问题,新公司章程的颁布或公司章程修正案的通过需要全体新股东表决通过才能进行变更。以上就是小编对“股东变更后是否需要变更公司章程”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相关知识,可咨询企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