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美”类似“美团”?“团美”商标注册成功,美团火了?
说到美团,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即使从来没有用过,他们也都听说过。美团是一家成立于2010年3月4日的团购网站。10月8日,大众点评与美团宣布合并。经过多年发展,美团已成为国内最大的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
在商标保护方面,截至目前,美团网运营方三快公司名下共有商标3785件,包括“美团”“美团网”“美团点评”“美团”等商标,涵盖多个品类,大部分已注册成功。
除了注册一系列“美团”商标,美团对含有“美”“团”字样的商标格外敏感。一个“团美”商标引起了美团的关注。这不是把“美团”二字颠倒了吗?
“团美”商标是否无效?
河北某公司于9月10日提交了第17872912号“团美”商标申请,指定使用于第十六类“台账;杂志(期刊);印刷出版物”。
2017年3月21日,第17872912号“团美”商标获准注册。
2018年7月11日,美团对第17872912号“团美”商标提起无效宣告请求。
美国调查团认为:
1.“团美”商标与相应类别已注册的“美团”商标近似。
2.“团美”商标构成对在先使用且知名度较高的“美团”商标的抢注,侵犯了其在先权利。
3.河北某公司还申请注册了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金拱门”“搜狗”等知名品牌商标。
虽然美国代表团的证明要点没有全部通过。但因无效宣告事由部分成立,这一“团美”商标仍被原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原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无效。
原商法官查明河北某公司在多个商品或服务中
经营类申请注册商标60余件,其中不乏“荣喜”“排多格”“康多乐”“美团文具”“华兴朗诗”“金拱门”“搜狗”等与他人高知名度商标近似的商标。河北某公司的这种注册行为,显然具有不当攫取他人商誉的主观故意,不仅会误导社会公众,还会扰乱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损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因此,“团美”商标的注册行为已构成《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所指“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
据企名网消息,2020年3月30日,商标局发布第17872912号“团美”商标无效宣告公告。
至此,美团“团美”商标争夺战取得全面胜利。
对于美团和河北一家公司来说,这不是双方唯一一次见面。
2017年7月31日,河北某公司申请注册第25600589号“美团文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十六类“剪纸;彩色粉笔(蜡笔);书籍;报纸;保鲜膜;除家具以外的办公生活必需品”等商品上,并于2017年7月31日获得初步核准。
在3个月的公告期内,第25600589号“美团文具”商标被美团提出异议。而且美团的异议成立,成功阻止了美团文具商标被核准注册。
美团通过无效宣告、商标异议等方式,成功拦截团美、美团文具商标,轻松解决涉嫌碰瓷的“问题”商标。可见,相关商标的全面布局并不意味着可以高枕无忧。企业也要做好商标监测,及时掌握相关商标动态,快速反应。(原TRAB网站,图片来自企名网截图及网络)返回企名网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