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6000辆车!滁州共享电动自行车快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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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滁州市引进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公告
为进一步倡导居民绿色低碳出行,缓解公共交通压力,有效解决滁城停车难问题,滁州市计划在老城区新引进一批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欢迎具备此项服务能力且符合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滁州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服务项目
II.项目概况
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投放范围西起西涧路,东至天天高速,南至花园路-清流河,北至世纪大道-北外环-安庆路-永阳路-宁洛高速,面积约130平方公里。引进运营企业3家,每家企业可投放电动车2000辆,共计6000辆。运营期为一年,末位淘汰。行动结束后,对综合考核排名末位、整改不到位的运营企业予以清退。
三、报名条件
(一)运营企业必须是国内知名、实力雄厚的企业,具有在多个城市投入运营的经验。
(二)经营企业必须由总部直接经营,不得为参股、控股企业。
(三)经营企业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四)运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经营。
(五)优先考虑运营企业电动汽车零部件生产供应与滁州本地企业合作。
IV.业务需求
(一)车辆运维所需资金和管理责任由运营企业承担,三家运营企业共同制定车辆交付方案,交付车辆实行全球互换。
(三)运营企业要有完善的事故赔偿机制,为用户购买额度不低于1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额度不低于3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障市民骑行安全。用户发生事故后协助通行
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四)运营企业需建立本地自有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平台,后台系统数据端口应向市住建、城管、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开放。要求电子围栏采取定点出入的停车方式,必须采用蓝牙道钉技术,由运营企业自行建设。
(五)收费标准:前20分钟不得高于2元,此后每10分钟增加1元。用户在电子围栏外还车将收取车辆管理费10元,在作业区外还车收取调度费30元。
(六)运营企业应提供24小时自助借还车、后台监控和热线服务。要建立用户投诉机制,设立服务监督机构,建立投诉受理平台,公布服务监督电话,当日办结。
五、申报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
(四)结合滁州实际,初步制定车辆投放计划。
(5)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六)以上申报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六、介绍程序
(一)公示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2022年3月4日上午9:00在建设大厦八楼会议室召开鉴定会。评议组由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组成。
(四)所有报名企业须准备10分钟左右的汇报材料,按顺序进入会议室汇报。汇报结束后,评议组将根据申报材料和汇报内容进行集体评议,择优选出3家运营企业。
(5)中选企业需提供申报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查。不匹配的,取消资格,重新选聘单位。
(六)接到评选通知后,
需与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滁州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试点运营合同》。
(七)入选的3家企业要结合滁州实际,共同制定出库方案,报领导小组审定,审定通过后方可正式开展出库运营工作。
联系人:刘宇松
2022年2月24日
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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