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商标和商号是分开立法和管理的,所以商标主要依据商标法进行管理,商号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商标在大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统一审查授权,商号则由县级以上工商机关注册。因此,很有可能在不同区域之间字体大小是相同的。由于审批方式不同,往往会出现文字标志与企业名称一致的情况。
因为文字标记和企业名称都是以文字的形式存在的,都是用来区分企业或产品、服务的。它们的功能相似,因此当它们发生冲突时,一定程度上会误导消费者。
冲突只能通过协商或法院解决。这里不对谈判进行说明,主要看双方的谈判结果是否得到双方的认可。在此,我将主要谈谈法庭检控。
在商标和字号冲突的情况下,有两点很重要。
根据以往的案例,先使用的人不会侵犯后申请的人的权利。商标在先,商标名称规范使用后不能避免混淆的,一般按不正当竞争处理;因字号本身使用不规范造成混淆的,按侵犯商标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