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见的公司主要有哪些类型?
1.无限公司,即要求全体股东不论出资额多少,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
(二)有限责任公司,是全体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3.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组成的公司GmbH&https://www.zhucesz.com/;
四、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全体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股份有限公司;
5.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由无限责任股份和有限公司股东组成的公司。
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全体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股东人数)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五十名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数额和时间;
(六)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大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第二十六条注册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实缴注册资本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现金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他可以用现金作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对财产进行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估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定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现金出资的,应当将现金出资额全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产权转移手续。
股东未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当向已经足额按时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股东足额批准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全体股东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作价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标价金额的,由交付出资的股东补足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决定成立公司,首先要知道自己计划成立什么样的公司,然后根据公司经营的项目,了解国家规定的成立条件。与设立金融机构类似,需要到主管部门办理金融机构行政许可文件,对注册资本也有一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