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润建新能源与鹤山市人民政府签订新能源发电项目开发投资协议,预计项目总容量约200MW,预计开发总投资金额20亿元。整体开发周期受场地等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对本期及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订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开发投资协议是公司能源网管养业务的重要项目,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关于本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公告“六、其他附注”。
近日,润建股份(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润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建新能源”)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鹤山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新能源发电项目开发投资协议》(以下简称“开发协议”),具体如下:
I.交易概况
进一步优化合山市能源结构,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利用合山本地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润建新能源已与鹤山市人民政府达成协议,签订开发协议,在鹤山市辖区内开发投资屋顶分布式光伏、风力发电项目。项目规划建设容量约200MW(其中分布式光伏50MW、风力发电150MW),预计开发总投资20亿元。
该事项无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一)鹤山市人民政府
1.鹤山市情况介绍
合山市是广西最大的能源生产基地,素有“轻”字之称
“热市”的美称,位于来宾市西部,与市东南、西两侧的兴宾区相连。交通很方便。国道322线南柳二级公路纵贯城区南北,东距南柳高速50余公里;铁路与湘桂铁路干线相连;海运可直达贵港、梧州、广州、香港、澳门等地。鹤山市先后荣获全国“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大兑现示范县”“平安农机示范市”等荣誉。
签约人为鹤山市人民政府
2、关联关系:鹤山市人民政府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最近三年公司与鹤山市人民政府未发生类似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合山市人民政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和信用状况,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2)润建新能源
名称:润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热力生产和供应;合同能源管理;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的销售;充电桩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仪器修理;仪器制造;光伏设备及组件销售;停车服务;特种设备修理;计算机和办公设备的维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住宅房地产租赁;新能源原始设备制造;风电场相关设备的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的研发;太阳能热利用产品的销售;环保专用设备销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获、碳固存技术;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原装设备销售;电力设施设备销售;项目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凭营业执照依法独立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供电业务;认证服务;发电业务
、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传输、供应和接收电力设施的安装、维护和测试。
注册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金龙路27号B2栋2层203-82室
关联关系:公司持股70股,润建新能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鹤山市第十届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讨论,鹤山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润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润建新能源”)就项目开发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内容
甲方同意乙方在辖区内投资、开发、建设、运营屋顶分布式光伏、风力发电项目,分别位于合山城区。
项目规划建设容量约200MW(分布式光伏50MW、风电150MW),总投资约20亿元。该工程将根据电网消纳能力和自治区、来宾市发改委核定指标分期建设。若项目总装机容量因风资源、电网外送能力等原因未能达成协议,甲方应协助乙方选择与其他项目不冲突的区域进行风资源开发,努力使乙方开发的装机容量达成协议。
2.合作模式
甲方指定市属国有企业与乙方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开发建设合山城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达成合作协议后,甲乙双方成为战略合作伙伴,乙方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申请鹤山市风电项目开发权。
甲方将自有产权屋顶(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屋顶、公共建筑屋顶、产权属于管委会的工商业屋顶等)使用权的预期收益作价,市属国有企业以相应资金入股合资公司。
3.双方的权利义务
项目开工流程:
分布式光伏项目:签订开发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进场,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首次并网。
风电项目:2022年完成测风及前期项目相关工作,2023年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建设指标(以来宾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批复的指标为准),取得指标后8个月内开工。
甲方指定的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统筹政府产权公共屋顶,协调指导项目备案审批流程;乙方(合营公司)与业主协商民间产权公共屋顶租赁协议。合营公司负责项目运营期电费的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