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
微信朋友圈贷款广告乱象:贷款中介“误用”银行名称,微信这样回应
微信朋友圈是一个巨大的流量入口,其广告价值不言而喻。但在不少广告中,声称金融机构贷款导流广告乱象也不断出现。
1月12日,记者从微信朋友圈看到一则“应县农商银行”的贷款广告,称其为正规借款机构,最高可贷20万元,最高可分期60期。手机贷款随借随还,零抵押、无抵押。
记者点击链接后,页面还显示“0抵押、0担保”,最快1小时到账。填写手机号、姓名、地区、额度等信息进行预约。链接显示,已有637人预约成功,将根据个人情况由合适的正规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
1月12日晚,记者按要求填写了上述信息。1月13日凌晨,自称该行客户经理用个人手机号联系记者,称已收到记者根据申请信息提出的贷款预约申请。但当记者再三询问客户经理在哪家银行、哪家部门时,他最终改口为贷款中介。
“我们已经和40多家银行合作,包括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和一些农商行。”上述贷款中介人士告诉记者。贷款中介在了解到记者住处后,也声称“可以马上带你去附近的招商银行申请贷款。”
但当记者表示从朋友圈看到的是“应县农商银行”的贷款广告,是否能从银行贷款时,贷款中介称,“我们公司没有和这家银行合作过。”并提醒记者,可根据申请条件,进一步补充相关材料(公积金缴纳证明等),待相关银行进行资格审核后,确定是否通过资格审核。
记者进一步从启信宝了解到,上述贷款中介所在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注册地为北京,注册资本100万元,由两名自然人持股,无官方网站。经营范围为:技术推广服务;软的
组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企业管理。
在与贷款中介的通话中,记者还听说,上述贷款中介的同事正在与另一位贷款申请人沟通贷款申请事宜。
对于上述公司信息被“误用”的问题,1月12日晚,应县农商银行也紧急发布“澄清声明”,称上述微信朋友圈中的应县农商银行“借了钱,借了”。广告迅速核查真伪,澄清银行没有“手机贷款,借了就借”产品;该行并未发布“手机借款,随借随还”的相关广告。
银保监会信息显示,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于2020年6月批复同意山西应县农村商业银行设立,2020年12月24日批复开业,注册地为山西省朔州市应县新建西街7号。
1月15日,微信相关人士回应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经核实,此次系因腾讯广告服务商山西景轩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景轩”)代理机构误操作,导致应县农商银行广告主账户期间正常投放的广告素材误上传。12日晚,服务商发现上传素材错误的问题后,立即下线广告素材。
“我们严肃责成服务商山西景轩积极与广告主沟通,争取理解;同时吸取经验,继续加强对服务商的管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微信还称。
山西景轩也发布声明称,应县农商银行是其固定合作客户,一直在持续做广告宣传;因代办操作误操作,将材料错误上传至应县农商银行后台;应县农商银行认可处理问题的方式和态度,目前仍在积极沟通解决问题。
“由于合作代理的操作失误,出现了这个问题,我们将代理运营团队列入黑名单,对合作伙伴和客户逐一排查,确保今后不再发生此类问题
问题。该公司相关对接人员对此事件控制不够,已予以辞退。“山西景轩同时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应县农商银行的申请贷款广告链接中,贷款地区还可以选择上海、杭州、南京,这可能意味着这三个地区都有相关公司从事类似业务。记者没有在这三个地区申请贷款进行测试。
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以来,微信朋友圈关于贷款导流的广告引发较多讨论,放贷机构资质良莠不齐,包括建设银行、新网银行、哈银消费金融、海尔消费金融等合规金融机构名称。
黄金时代作者朋友圈截图
2020年12月,记者熟悉的一位人士在微信朋友圈点击并申请了一则名为“中国建设银行”的贷款广告后,就有相关人员联系。该人士称,联系可疑并联系建设银行后,建设银行回复称“此类贷款广告未在朋友圈投放,请勿点击提交信息。”
网络平台贷款广告乱象也引起监管部门重视。2020年12月29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关于网络平台诱导过度放贷风险的提示》,提醒消费者树立理性消费观念,合理使用放贷产品,选择正规机构和渠道获取金融服务,警惕过度放贷营销背后隐藏的风险或陷阱。
银保监会提示,部分网络平台宣称贷款手续简单,诱惑消费者点击办理。一些机构甚至向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低收入人群等过度放贷,并实施暴力催收,冒充司法机关恶意催收,向借款人亲友催收钱财,引发了一系列家庭和社会问题。
银保监会同时提醒,获取金融服务要选择正规机构和渠道,注意查看相关机构是否具备业务资质,防范非法金融活动。未知电话、链接和电子邮件的销售线路
为提高警惕,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不在可疑网站提供重要个人信息,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防范诈骗风险和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今年初,央行召开的2021年工作会议在今年工作安排第五条“持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中也提到,严禁金融产品过度营销和诱导过度负债,严肃查处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