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是企业在经营中使用的名称,即企业在经营中作为法律行为时,用于签字或被代理人用于与他人进行交易的名称。企业必须有一个名称来认可自己,并与其他贸易主体相区别;否则,企业经营活动会有诸多不便,也会给交易秩序带来混乱。因此,企业名称是《商事登记法》规范的主要事项之一。那么企业名称的法律效力是什么呢?下面小编的企业名称将为您答疑解惑。
企业名称登记可以防止他人利用其名称进行不正当竞争,影响其商业信誉,侵害其商业利益。企业名称核准登记后,企业享有使用权,具有两种法律效力。
1.排他性效果。
企业名称核准登记后,具有排除他人以相同或者近似名称登记的效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只允许使用一个名称,不得与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已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根据该规定,企业名称核准登记,在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同行业其他企业以相同或者近似名称申请登记的,主管机关不予登记。
2.救济的有效性。
企业名称权通过登记创设,可以排除他人使用相同名称经营相同业务。擅自使用他人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权的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停止侵权,也可以请求有权机关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如有损害,企业名称权所有人可以要求赔偿。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对企业名称法律效力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