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未通过的,是否开具回执?
1.问: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未通过的,是否开具回执?
答:被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自动拦截的,不开具相应回执;打印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使用信用承诺书》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在办理设立时被告知名称不妥的,由登记机关出具《企业名称不予申报证明》。
答:被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自动拦截的,不开具相应回执;打印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使用信用承诺书》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在办理设立时被告知名称不妥的,由登记机关出具《企业名称不予申报证明》。
2.问:股份有限公司在哪里注册?
2.问:股份有限公司在哪里注册?
答: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住所地市级登记机关(惠州市服务中心)登记注册。
答: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住所地市级登记机关(惠州市服务中心)登记注册。
3.问: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哪里注册登记?
3.问: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哪里注册登记?
答:住所地和经营场所在惠城区的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由市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住所地和经营场所在其他县(区)的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由住所地和经营场所所在地县(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属地登记”原则进行登记。
答:住所地和经营场所在惠城区的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由市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住所地和经营场所在其他县(区)的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由住所地和经营场所所在地县(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属地登记”原则进行登记。
4.问:注册资本500万以上的境内民营企业在哪里注册
?
4.问:注册资本500万以上的境内民营企业在哪里注册?
答:境内民营企业按照公司住所地,在住所地所在地县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
答:境内民营企业按照公司住所地,在住所地所在地县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
5.问:申请人通过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申报成功的企业名称保留期限为多少天?我可以延长保留期吗?什么时候会自动失效?
5.问:申请人通过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申报成功的企业名称保留期限为多少天?我可以延长保留期吗?什么时候会自动失效?
答:自主申报成功的企业名称保留期限为30天。
答:自主申报成功的企业名称保留期限为30天。
申请人可在企业名称保留期限届满前,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申请延长保留期限,延长期限为30日。
申请人可在企业名称保留期限届满前,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申请延长保留期限,延长期限为30日。
申请人应当在名称保留期内依法办理企业登记手续。该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可转让。保留期满未办理企业登记的,申报成功的企业名称自动失效。
申请人应当在名称保留期内依法办理企业登记手续。该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可转让。保留期满未办理企业登记的,申报成功的企业名称自动失效。
6.问:股权质押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6.问:股权质押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商事登记材料提交规范》等有关规定,办理股权质押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二、以出质人名称及出资额记载的有限责任
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出质人所持股份公司股份复印件(均须加盖3、质押合同所在公司公章;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答: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商事登记材料提交规范》等有关规定,办理股权质押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2.记载有出质人名称和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复印件(均须加盖股份所在地公司公章);3.质押合同;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7.问:遗失营业执照补办需提交哪些材料?
7.问:遗失营业执照补办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登记材料提交规范》等有关规定,换领营业执照需要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许可证的增减补换证申请;2.报纸公告证明(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无需提交该材料)。
答: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登记材料提交规范》等有关规定,换领营业执照需要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许可证的增减补换证申请;2.报纸公告证明(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无需提交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