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遵守!本省12家药商被吊销GSP证书
2月6日至11日,广东省药监局陆续发布公告,撤销深圳市都市医药有限公司、深圳市明华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东莞市中堂金康大药房等12家企业GSP证书。
佛山市禅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GSP认证的公告(2018年第001号)
佛山市禅城区福洋堂大药房等5家药品经营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良好规范》的规定,根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我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公布。
序列号
证书编号
企业名称
撤销日期
违反普惠制
1
C-GD-15-FS-0126
佛山市禅城区扶阳堂大药房
2018年1月30日
1.企业不具备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条件;
2.企业未按国家要求配备执业药师;
3.企业计算机系统达不到运行和质量管理要求,不能满足追溯要求;
4.药品未按贮存要求陈列;
5.企业未与佛山中天等供应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6.企业不定期清桶;
7.企业对展示的药品不定期检验;
8.企业未对药品有效期进行跟踪;
9.未按规定执行国家有特殊管理要求的企业销售的药品。
2
C-GD-16-FS-0084
佛山市健雷堂制药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0日
1.处方药以开架自选方式陈列销售;
2.部分阴凉存放药品未按规定存放;
3.部分首办企业未经审核并对相关信息进行核查确认其真实性、有效性;
4.企业未记录冷藏药品途中温度和到达温度,未保存供应商配送记录;
5.企业经营范围、规模与其经营条件不相适应,涉嫌私自设立仓库。
3
C-GD-15-FS-1397
佛山市正中药连锁有限公司芳康分公司
2018年1月30日
1.现场发现有50余种中药饮片无原包装、无标签标识,无法提供进货单;
2.经营场所内摆放自行车、儿童玩具车;
3.部分药品未按用途分类陈列;
4.部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用;
5.无专门区域经营非药品区域;
6.计算机系统药品库存与实际不符。
4
C-GD-15-FS-0075
佛山市禅城区佛宝大药房
2018年1月30日
1.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用;
2.无经营非药品专用区域,与药品混放的;
3.销售药品未开具销售凭证;
4.现场发现过期药品2个:吡拉西坦片(有效期至)、麝香痔疮栓(有效期至),小桑枝、芦根、徐长青等部分中药饮片未能现场提供进货票据和发票。
5
C-GD-15-FS-1465
佛山市禅七药业有限公司联达分公司
2018年1月30日
1.部分药品未按包装上标注的温度要求存放;
2.企业销售过破零药品,但未取得良好的破零销售记录;
3.企业未按规定销售含麻黄碱制剂的;
4.企业计算机系统中药品信息不完整,不符合药品追溯要求的;
5.供应商“广东金泰荣药业有限公司”的合法授权已过期;
6.企业购进的中药材“北星”(1250克)未能现场提供购进发票。
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管理局撤销普惠制认证公告(2018年第1号)
东莞市中堂金康大药房等5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管理良好规范》规定,根据《药品经营管理良好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我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管理良好规范认证证书》,现予公告。
序列号
企业名称
许可证编号
普惠制认证证书编号
撤销时间
主要违法事实
1
东莞中堂金康大药房
广东DB1705912
C-GD-13-DG-0313
2018年1月16日
1.不具备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条件,未配备销售收据打印机和专用制冷设备。
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用。
3.经营场所与生活区域未分离。
2
东莞市天德药业有限公司凤冈联兴分公司
广东DB1705923
C-GD-13-DG-0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