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8日电据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的成清监办(2022)510188237192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飞乐服饰有限公司青羊分公司因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被青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元,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日期为2022年3月30日。
2021年12月1日,当事人负责人代表飞乐服饰有限公司与中集汇成(辽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汇成)签订合作协议,委托中集汇成开展直播带货。2021年12月16日,当事人在抖音商城开设直播间,标注为FILA服饰庆阳店,抖音商城经营资质中悬挂当事人营业执照。
2022年2月28日,当事人在抖音商城进行直播带货。直播带货产品如下:1。“FILA男女同款鞋,运动鞋(熔岩)新品休闲鞋T12W145201F”页面显示,售价679元(优惠券后670元)的386双;2.“FILA男女新款‘小豹鞋’潮牌冬老爹鞋T12W141105F”页面显示141双,售价589元(优惠券后570元);3.“FILA经典‘小豹鞋’休闲跑鞋轻量级F12W141107F”页面显示,164双,售价589元(优惠券后581元)。直播内容为“巴斯夫特制鞋垫,NBA球员在用鞋垫,哪些抑菌,哪些去湿,哪些防臭,穿一天没有任何味道”、“巴斯夫鞋垫NBA球员用鞋垫,可以减掉60个负担,一双鞋垫正常价格280米”、“巴斯夫鞋垫除湿排汗,抑菌除臭,身体冰冷,手脚常年湿润,穿脚不臭不湿”。当事人无法提供巴斯夫独家鞋垫与NBA协会和NBA球员签署协议,鞋垫“打压了什么
细菌,去除什么是湿的,防止什么是臭的。穿了一天没味道“、”巴斯夫鞋垫祛湿排汗、抑菌、除异味,冰凉手脚常年湿润,穿不臭脚、不湿脚可减肥60负担“,同时现场发现,所称巴斯夫鞋垫未单独销售,故无标价280元,当事人承认上述宣传内容属于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青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8年)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0万元,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据企名网查询,飞乐服饰有限公司为厦门安踏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厦门安踏贸易有限公司为安踏体育用品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安踏体育用品集团有限公司为安踏投资有限公司(香港)的全资子公司。安踏体育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踏体育”)年报显示,安踏体育间接持有飞乐服饰100%股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8年)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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