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房东手中接管房子
每月2300元
从房客那里租房子
每月2000元
这个中介二房东
每月倒贴300元!
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好事?
例行公事!
例行公事!
例行公事!
近日,读者周先生反映,不少房东在与一家名为无锡启明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房屋中介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只拿到了第一笔3个月的租金,之后业务员就走人失踪了,房东也拿不到后续租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例行程序
“高租低转”,几个月后“玩失踪”
为了了解详细情况,记者加入了一个名为“无锡企名网维权穷小”的微信群。
映月华府一房东7月15日与无锡启明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房屋租赁合同。11月11日,我想看房,就让业务员跟方希打个招呼,但业务员回复,9月份就走了。“给两个办公室不理我,看完房子后,我就到中山路红豆万花城1004号办公室,人去楼里,听周边办公室邻居说11月9日搬走了,警察去了很多次才搬走。”
房东们一沟通,就得知企名网利用高收低租的方式,与多名房东发生了拖欠租金的纠纷。再次查询,公司信息显示经营异常,联系不上公司负责人,也没有准确的公司办公地点。
“我在惠泉花园的房子,企名网付我2300元/月,房子西边2000元/月,方西付了5个月的租金加1个月的押金,我收到了企名网一期3个月的租金,但这个季度找不到人收租金。问题是我的合同还有两年。“”企名网让我租1750元/月,却租了1600元/月。“……房东们发现自己几乎是在10月底11月初上当受骗,房子全部被高价收走,低价出租。
企名网的业务员基本都是拿着托管合同上门,面对房东
签订了房屋中介合同,合同签订后一年至五年不等,并支付了前三个月的租金。房东催第二次租金时,业务员不是走了就是消失了,门店基本都关门了。房东找不到人,拿不到后续租金,甚至很多房东一次租金都没收到。“这不是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的问题,也不是为了骗取租客半年、一年的租金”,房东们气愤地说。
无助
交了一年房租,却陷入无房可住的窘境
房东收不到房租很生气,方喜也受了伤。
9月20日,方西丽女士以年租金(月租金1400元)的形式在长江大厦租了一间房。除定金1000元外,其余17200元按合同要求打入启明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宝账户,业务员又以收取物业费为由向李女士收取另一元。“后来才知道,这笔物业费一直是房东出的。”
10月26日,房东因为没有收到10月至12月的租金找上门来,“但此时我被业务员拉黑了”。随后房东报了警,他们找到了企名网在红豆国际的办公地点。房东希望尽快解约,于是按合同支付了两个月的租金加一个月的押金,共计5300元。“因为房东解除合同,企名网单方面毁掉了我的租赁合同。我们签订了退租协议,退租16600元(扣除40天后),应于11月16日退还。”之后,李女士向房东交了一个月的房租和一个月的押金先住。“退租协议是在民警的监督下签订的,本以为这笔钱肯定会到账,但今天还没退完。找业务员声称已经走了。”
像李女士这样的房源还有很多,他们在交完房租后面临着被房东赶出去的窘境。多个派出所已有多名房东报警,警方建议到法院起诉。记者从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该企业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建议投诉人向住建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或报案。
在线
经查询,“无锡市启明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1日,注册地为滨湖区湖滨路298-25号,法定代表人为李剑锋。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人;清洁服务;家政服务。风险信息6条,仅今年7月就有3份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裁判文书。11月16日,该公司还在发布招聘信息。
奇怪
李鬼冒充李逵太猖獗
房东们相互沟通后发现,“无锡市启明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知名的“启明旺”房产门户网站并非同一家公司,有混淆视听之嫌。有群友发现,有人要租房时,业务员又“现身”了。“收到方喜的提成后,他们通知房东自己已经离职,实际上继续和别人做生意”。更无奈的是,崇安寺游族联盟、金阳楼、汇金广场、茂业天地、哥伦布、晶石楼……朋友来过的这家公司办公室有七八间,目前几乎都是空的。
群友还发现,这家公司的很多业务员在联系业务时都自称“王万里”。“那天抓到的业务员一开始还说自己是王万里,后来民警核实身份时说出了真实姓名,他说是有人教他们签合同时用王万里的名字。”“一个叫李健的人在群里和4个房东签了协议,只是身份证号码不一样”。
从房东们了解到的情况来看,无锡启明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至今没有给出明确的处理措施,不少房东的租金已经超过了此前约定的支付日期。
法州办事处主任范开州了解案情后表示,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隐瞒真实姓名,违反基本商业逻辑,所谓租赁中介以高租低租、预付租金的方式,收取租金后逃逸,不向房东支付租金,已涉嫌合同诈骗罪,不能以单纯的经济纠纷来判定,正如司法机关近年来严厉打击的“套路贷”案件早前也被认为是民事纠纷。建议受害者
报案。
目前,维权群里已有上百人。一些房东已经行动起来了。截至昨日,已有30余名房东向滨湖法院提交诉讼材料,法院已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