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食用油等食品,应在拿到名称核准通知书后,到辖区工商局食品科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到银行办理入账验资手续。
一般流程:租用办公场所->公司名称核准->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银行投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工商验收许可证->领取许可证后刻制印章备案->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国地税证明->申请基本银行账户
到政务中心工商窗口或到工商局登记分局领取登记申请书,按要求填写、准备相关材料(办事人一次性告知,如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任职决定、场地使用证、身份证复印件等。注:有前置审批的,须先补齐前置审批文件),然后提交工商部门审核。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条件
(一)企业名称一般应依次由以下部分组成:深圳(市)+商号(商号)+行业(或行业特色)+组织形式;
(二)使用的商号不得与其他核准或者注册的同行业或者未标注行业的企业中的商号(商号)相同,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三)不得与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其他企业原名称相同;
(四)不得与被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五)“粤”字号公司须符合《广东省名称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企业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全国”“国际”等字样,或者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全国”等字样,或者名称不含行政区划的,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第十条的规定,如深圳市企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七)企业名称不得另有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属的名称
企业名称;
(八)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等;
(九)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字符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中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十)企业名称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有超出经营范围的业务。
参考百度百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