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名称能否变更?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更名成为可能。先到房管所申请办理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变更到自己名下,再持变更后的房产证到乡镇国土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土地使用权变更后,只要符合《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中关于农房建设的相关规定,就可以持原土地权利证书等相关材料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旧房改造。
依法变更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以及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办理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二、办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程序是什么?
1.申请
(一)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在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户口簿复印件。
(三)土地权属材料。
2.调查
地籍测量、地籍测量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人土地进行,申请人现场参照界线,对相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3.审计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审核,再报县国土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边界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4.批准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界线准、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核准张贴,一个月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予公布
发生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村民可以变更集体土地使用证上的名称。本村村民中,宅基地可以流转,土地使用证的流转必然涉及更名。双方携带土地使用证、宅基地流转合同、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到乡镇国土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