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龙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研究所(以下简称“综合所”)、盛和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和资源”)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三方基于资源合理高效开发利用及各自战略发展需求,拟在产业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等领域开展实质性战略合作。经友好协商,达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本协议为意向性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
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伙伴基本情况
(一)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研究所
1、公司名称: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研究所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18823719231X
3.类型:事业单位
3.负责人:闫世强
4.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二环南三段5号
5.启动资金:3321万元
7.宗旨和经营范围:研究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地质科学技术发展。采矿工程研究、材料科学与工程设计研究、化学工程与工程设计研究、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矿产资源与产品分析监测与鉴定、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试验示范、相关仪器设备研制、相关规范规划与标准制定、相关专业培训与咨询服务《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出版发行。
8、研究所为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事业单位,盛和资源控股股东,研究所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长。
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9.综合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2)盛和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18823719231E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诚信大建路289号1001室
5.法定代表人:闫世强
6.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元
7.经营范围:各类实业投资;稀土、锆、钛等金属系列产品的销售、综合应用及深加工;技术服务和咨询;稀土、锆、钛新材料加工、销售;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8、盛和资源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9.盛和资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
乙方:龙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盛和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一)合作目的
三方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稀土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创新合作机制,构建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稳定的合作发展新格局,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
(二)合作内容
1.深化产业链合作。以乙丙双方拥有的海滨砂选矿厂为合作起点,在原料供应、技术升级改造和人员交流培训等方面开展实质性合作,乙方生产的独居石等稀土资源优先供应丙丙双方
钛精矿和锆英砂优先供应给乙方,以支持对方主营业务发展。
2.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附加值。充分发挥三方在各自业务领域积累的产业和技术优势,以市场原则为导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掘资源潜力,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提升产品附加值,实现产业合作共赢。含钛锆废酸丰富的氧化钇、五氧化铌、二氧化钍由乙方共同开发,分离成功后优先出售给丙方。
3.拓展其他项目合作。各方应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加强对沿海砂等矿产资源的研究、开发和利用,共同推进境外资源的联合开发利用。
IV.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综研院、盛和资源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有助于三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原材料供应方面构建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稳定的合作发展新格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海外资源的共同开发利用,预计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本协议约定的事项为双方的框架性、意向性协议,本协议的执行和实施存在变更的可能。具体合作方式及权利义务以双方实施主体最终签署的合作协议为准。对于未来实际签署或实施的合作协议,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龙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