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名称、法人、经营范围的,新营业执照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变。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用于识别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一组18位代码。
实际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编码规则来自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GB 32100-2015《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结构;
数字1:登记管理部门代码(共一字)
第2位:机构类别代码(共一个字符)
第3~8位:登记机关行政区划代码(阿拉伯数字共6位)
第9~17位:主体识别码(组织机构代码)(共9个字符)
第18位:校验码(共一个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