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洪山区有个工作室,名叫“我不爱上班”。因公司名称与昨(1)日起施行的国内《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内容冲突,是否更名之争引发外界关注。有专家认为,“公司点名不喜欢上班,应该改”;也有网友持不同意见。“为什么要改名,不是允许有人不喜欢上班吗?”
《红星新闻》报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位于洪山区野之湖创意世界的“不爱上班(武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31日。登记机关为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为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展览展示服务等。
公司股东刘汉说,最初想以“老板陪我玩艺术”的名义注册公司,但觉得不妥。最后,他注册并被批准为“我不喜欢上班”。“这其实是一家工作室公司,主营业务定位于国际文化交流,公司没有其他员工。”
据了解,国内很多地方都有类似的公司名称,包括“天天不上班”“天天不上班”或“不想上班”等。但根据新修订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这些名称可能会被要求整改。根据规定,企业名义存在九种情形,包括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妨害社会公共秩序,违反公序良俗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可能欺骗、误解公众。
对此,网友们也陷入了更名与否两派的争议之中。“感觉这个名字的公司赚不到钱,老板起名的时候怎么想的”;“虽记一次,当改一次”;“为什么要人改名,难道不允许爱上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