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变更企业名称需要哪些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股东大会作出的变更公司名称的决议。
主要内容应明确:决定变更公司名称,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三)公司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办理变更登记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资格、身份证明。
委托人应为本公司工作人员或具有企业登记代理资格的人员(如为本公司工作人员,应提交本人工作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为本企业工作人员的证件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是企业登记机构的企业登记代理人,提交的材料应与“设立登记”相同)。
(五)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对公司章程的修改。
(6)营业执照正本正副本。
二是企业更名后还能沿用以前的名称吗?
企业名称变更后继续使用变更前的名称是违法的,因为企业名称变更后的原名称不是企业登记核准的名称。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等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的企业名称相同。从事商业、公共餐饮、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登记管理机关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一)使用未经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或者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
(二)擅自变更企业名称的,处警告或者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限期办理变更登记;
(三)擅自转让、出租企业名称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00元以上处罚。
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使用保留期限内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保留期限届满后未按期向登记机关交回企业名称登记证书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处警告,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企业更名后,不能使用以前的名称,因为这是违法的。更名后使用以前公司名称的,公安机关有权警告、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