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行的名称变更了,分公司的名称也必须变更。要提供总公司名称变更的批准文件,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不再需要名称审批。分支机构变更需提交的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注明具体委托事项、受托方权限及委托期限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4.因公司名称变更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变更后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分公司营业执照、全套登记表等登记机关核发的材料,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