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问题,仔细研究:
1.事故所涉建筑物由东风汽车置业有限公司移交给润联物业时,未提示或告知有燃气管道通过。东风汽车地产公司是否知道有燃气管道经过?那就是,你在发展的时候是否完全意识到了?
2.现在负责事故管道运维的十堰东风中燃公司从未对事故管道进行过检测……,这意味着燃气公司明知可能带来安全隐患的检测工作根本没有发生过。这值得敲黑板、划重点;
3.事发后,巡线员为逃避追责,伪造、补充巡线记录。其中,燃气公司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考核履职情况时,是否有管道检查员的交底记录?各级管理责任落实有没有环节?
4.事发前1小时,十堰市110指挥中心接到管道泄漏报警电话,派民警到场处置。燃气公司也派出抢修人员到现场处置。这个环节是否按照燃气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的措施来处理?还是有应急救援预案?有处理练习的经验。
5.抢修8分钟后(只有8分钟,应急处理专业吗?)抢修人员通知公安,消防人员处置完毕后可以撤离……;(抢修人员的通知是根据专业权威还是经验?得出这个结论)
6.(虽然被告知处置结束,可以撤离),民警、消防人员继续在现场观察警戒,做好安全监控……(然而),4分钟后发生了爆炸。
综上,根据调查报告内容,处处直观地表明燃气公司对这起重大燃气爆炸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关键是未按程序进行预控预防,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不及时、方法可能不当。导致爆炸事故造成26人死亡,138人受伤,其中重伤37人,直接经济损失约1万元。
沉重惨痛的事故代价无数次告诉我们,安全工作,警钟长鸣!
有法律来处理事故责任人
可以依靠,但对受害人造成的伤害实在难以想象。高风险安全风险工作的过程管理确实不能有任何细节的疏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