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独资企业名称有何规定
1.个人独资企业名称需要依据法律依据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
2.《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中不能使用“有限”“有限责任”等字样,也不能称为“公司”。
3.个人独资企业名称要求:
(一)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称权;
(二)个人独资企业名称应当与其业务一致;
(三)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者姓名作为字号;
(四)企业可以在名称字号后使用国家(地区)名称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
(五)允许企业只使用一个名称,未经核准登记的名称允许使用;
(六)省级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经所在市、县商务二局初审并提出明确审核意见后,加盖企业名称专用章。
4.法律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一条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职责和业务形式相一致。
二、什么是个人独资企业
1.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个人出资,个人拥有和控制,个人承担经营风险,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2.以个人独资形式经营的个人独资企业负有无限经济责任,破产时借款人可以扣押所有者的个人财产。
3.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不仅应当与其责任形式一致,而且应当与其业务一致。根据分管业务和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类别,在企业名称中注明企业所属行业或经营特点。只要不包括有限、有限责任和公司,这三个词的名称都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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