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经立方讯”近日,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改制总体方案》,明确了改制目标、主要流程和主要内容。
在改制目标方面,《方案》明确,通过企业改制组建资源丰富、运营规范的南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拟名),并入南阳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运营,壮大平台实力。同时,构建与城市功能相匹配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形成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灵活高效的经营机制,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标准化、运营集约化、车辆舒适化、线路网络化、调度智能化、服务规范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体系。
改制的主要内容包括改制方式、改制产权结构、企业注册资本、企业名称、债权债务处理、资产处置、劳动人事关系、改革基准日等。
根据《方案》披露,在改制方式上,公交总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为国有独资公司。在产权结构方面,本次改革的产权结构为国有独资,不涉及国有产权转让。
企业股东(出资人)方面,按照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要求,第一步由市财政局作为出资人改造为国有独资公司,第二步按照市政府要求将国有独资公司经营性资产划转整合,并入南阳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在企业名称方面,为便于公司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拟名称为南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在债权债务处理方面,本次改革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新公司承接原公交公司全部债权债务。在资产处置方面,本次改革不涉及资产处置,新公司受让原公交公司全部资产所有权。
劳动人事关系
本次改革不涉及公司人员安置和身份置换,新公司接收原公交公司所有员工。人事手续按照企业名称变更相关规定办理,员工“五险一金”按照相关程序转入新公司。公司改革基准日确定为2021年6月30日。
附方案全文:
南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改制总体方案
为规范南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以下简称公交总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豫发(2014)25号)、《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属国有非工业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14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南阳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改制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国企改革有关精神,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公交总公司活力、提升服务质量为重点,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强化公益属性。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公交总公司的领导,推进法治建设,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出行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对公交总公司改革的启动、引导、把关和服务作用,建立健全公交行业监管体系,制定聚焦发展、支撑有力、易于操作、利益分配科学合理的改革方案。履行对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领导和监督责任
行使管理者的选择权和重大决策权。
2.坚持公益属性原则。始终坚持城市公共交通的社会公益属性,把发展公共交通体现在惠民、便民、为民的实践中,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坚持市场导向原则。强化经营管理,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优化线路结构、提升服务质量、提高企业效益为主线,科学测算经营成本,提高企业效益。
4.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通过改革,可以改造现有的管理体制,彻底解决城市公交运营中存在的难点和焦点问题,为城市公交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建立良好的体制机制保障。
5.坚持依法依规、稳步推进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登记条例》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履行法定审批和变更程序,规范运作。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确保改革过程中涉企人员思想稳定、工作稳定,确保公交总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运行。
(三)重组目标
通过企业改制,组建资源丰富、运营规范的南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拟建名),并入南阳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运营,壮大平台实力。同时,构建与城市功能相匹配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形成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灵活高效的经营机制,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标准化、运营集约化、车辆舒适化、线路网络化、调度智能化、服务规范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体系。
二、改制的主要过程
(一)公交总公司提出整体改制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改制原则、改制方式等框架性内容。
(二)公交总公司将整体改制方案报市交通运输局后,市交通运输局
向市政府提出改革申请,市政府批准后启动改革工作。
(三)根据拟定方案,市交通运输局委托第三方事务所启动公司财务审计、清产核资等工作。
(四)清产核资专项审计结果经市交通运输局同意后,报市财政局审核确认。
(五)公交总公司制定公司改制的具体实施方案,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报市交通运输局审定。
(六)公司改制具体实施方案批准后,在市财政局指导下,由公交总公司编制公司章程,报市财政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