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瘦身包”的“杨森瘦身健美外敷包”,是一款风靡微商圈的减肥产品。但知名公号“放心精选”称其“纯属胡说八道”“毫无可取之处”“传销”。
该产品经销商G公司认为,“放心选”公众号构成名誉侵权,故将微信公众号管理人北京口袋时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口袋时尚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公司”)、微博管理人北京微梦创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梦创客公司”)诉至法院。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口袋时尚公司发布的文章未侵犯G公司名誉权,判决驳回该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原告在二审审理期间申请撤诉,现判决已生效。
对案件的审查
G公司诉称,口袋时装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发布“无死角剥皮瘦包”。是掉肉神器,还是“救命”解决方案?》(以下简称“涉案文章”),使用带有强烈诋毁和感情色彩的文字进行无端指责,大肆攻击G公司经销的“杨森瘦身健身外敷套餐”,将正常的销售行为污蔑为“传销”。该文章自发布以来,阅读量达10万余次,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和商誉,造成了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原告向腾讯、微梦创科投诉后,两家公司未及时删除涉案文章,扩大了侵权范围。据此,要求被告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
口袋时装公司辩称,涉案文章均基于客观事实,并征询了专业人士的意见。得出的结论均为合理推演,不存在捏造事实诽谤产品和经销商的情形,不构成侵权。
腾讯公司辩称,我公司接到投诉后,要求G公司提供涉案物品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具有合理性,已尽到注意义务。接到投诉后,我公司也及时删除
涉案文章不存在过错。
微盟创科公司辩称,G公司在有效通知我公司之前,对涉案内容并不知情,不存在过错。收到起诉材料后,涉案内容被及时删除,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涉案文章内容
1.“瘦包”把中药包放在电热带里,戴着就能减肥;但同时严格要求节食和控水。
2.按照“瘦包包”食谱,不“瘦包包”也能减肥,但长此以往会严重影响身体健康。
3.中草药袋中的中草药没有减肥作用。
4.“薄包”成本极低,利润巨大。
5.销售“瘦包”的“N公司”已被工商部门认定为传销,且该公司与G公司为“一家人”。
争议焦点
1.涉案物品是否有事实依据?
2.被告是否构成侵权?
裁判要旨
1.涉案文章认为,“瘦包”在使用时强调严格节食和控水。严重影响健康,法院认为,G公司从未就涉案产品宣传的保健功效提供进一步证据,难以证明产品本身的功效,更不用说产品说明书中突出强调的支持节食、控水等重要作用,难以让法院相信产品本身应该具有功效,尤其是不存在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2.涉案文章虽然对“薄包”材料作出了不恰当的结论,但缺乏恶意诽谤的主观故意,并非全篇的核心内容。无论从销售的产品还是公司名称,从专业角度很难将G公司与“N公司”区分开来,而G公司在公众号上发布的涉及“N公司”产品和企业宣传的文章,可以确认两家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文中所说的“瘦包包”销售模式属于传销,并没有超出一般认知范畴,口袋时装公司没有主观恶意。
3.涉案文章虽使用了“后患无穷”“无功无过”“纯属无稽之谈”等主观态度明显、略显夸张的词语,但给消费者造成了
密切关注并提醒消费者谨慎选择起点,无明显不当之处。文章倡导“合理运动+控制饮食+持之以恒”的减肥措施,也符合科学正确的价值取向,应该得到肯定。
最终认定涉案物品不构成对G公司名誉权的侵害。
京法网络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