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吸收合并公司的过程是怎样的
1.拟合并公司股东会分别作出合并决议;
二、合并各方应当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二)被合并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三)被合并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单位关系的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时,注册资本为双方注册资本之和。存在投资关系的,应当核减投资形成的出资额。
(4)合并形式;
(五)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继承方案;
(六)违约责任;
(七)解决纠纷的方式;
(8)签订合同的日期和地点;
(九)合并协议各方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四、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5.自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6.账务调整、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
7.合并报表后实收资本的验资。
8.自决议作出之日起45天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子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集团公司申请变更登记。
二、吸收合并的主要形式
1.母公司作为吸收合并主体成为存续公司,上市公司注销
母公司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由于母子公司发展的需要,便于股权集中管理,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通过换股吸收合并,实现母公司在证券交易所整体上市,同时注销原上市公司。
本次合并完成后,尚电股份的全部股份(母公司持有的股份除外)转换为母公司发行的A股股份,并因本次合并终止上市,法人资格注销,全部资产、负债及权益并入母公司。
2.上市公司是吸收合并的主体
并成为存续公司,集团公司注销
集团公司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随着集团公司业务发展,为避免潜在同业竞争,提高集团整体运营效率,上市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其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充当存续公司,集团公司注销法人资格。
这种吸收合并是上市公司存在并通过换股改变上市公司股东的过程。集团公司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与以前的吸收合并相比,该方法程序略简,时间较快,成功率较高。
3.非上市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
为整合内部资源,加快公司上市前的发展,吸收合并从事相同或相近行业的企业。非上市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以某一天为基准日,通过审计确定各公司的净资产,根据各出资人的股权比例计算各出资人拥有的净资产值,进而确定各出资人在存续公司的股权比例。
被吸收公司解散,存续公司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以下案例中,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就是非上市公司之间典型的吸收合并。
三、公司合并的法律基础
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
公司合并可以采用吸收合并,也可以采用新设合并。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进行吸收合并,被吸收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新公司为新合并,合并各方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