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企业名称结构
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北京”是一个行政区划;“信息技术”是一个产业;“有限公司”是组织形式。
一、行政区划:
1.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为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2.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法人,可以将行政区划置于字号后、组织形式前的名称中:(1)在控股企业名称中使用字号;
(二)控股企业名称不含行政区划。
(三)外商独资企业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名称的,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二、字体大小: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汉字组成,不得以行政区划为字号,但以县为字号
上述行政区划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出资人姓名作为字号。
三。工业:
1.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企业名称中用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属于不同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的,企业名称中的行业应当以重大经济活动性质所属的国民经济行业类别表示。
2.企业名称未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术语描述企业所从事行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大类以上;
(2)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或企业集团母公司;
(三)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或者登记的企业名称字号不对应
和.一样。
3.企业为体现经营特点,可以在名称中字号后使用国家(地区)名称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上述地名在企业名称中不作为行政区划。外国投资者为具有知名企业名称的公司,在境内持有注册资本1000美国元以上独资企业的,不得在独资企业名称中标注“待业”或“经营特色”字样。
近年来,由于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许多企事业单位由单一经营向多元化经营转变,经营范围内的主业变成了次要业务,兼营业务变成了主业。在商界,也有要求申请将名称中的行业改为大行业名称甚至没有行业字样。但凡事都有其两面性,大产业的字眼可以选择,无需具体参照,业务方向的调整也不会影响企业名称,这对一些大企业,尤其是新成立的企业未必有利。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没有一技之长,没有突破口,企业很难打开局面。如果他们片面追求大行业大牌,往往会淹没自己的特长,失去宣传自己的先机,同时也会失去一批潜在客户。结果得不偿失。因此,如何选择企业名称中具有行业或业务特点的词语,是选择通用语言,还是不使用具有行业或业务特点的词语,应根据每个企业的自身情况,不能一味追求大牌、大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