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名称变更、老板变更对劳动合同影响不大,可以协商要求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法性的规定,第四十六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除外;(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问题的描述,除法律规定的劳动者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因此合同到期时公司拒绝续签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法律顾问在这里提醒大家,变更公司领导和名称不会影响劳动关系,所以如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